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》第三十二条规定和《福建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》有关要求,1名等志符合招考职位的报名条件和回避规定,通过考录规定程序,拟录用到厦门市同安区工作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间,若公示对象存在不得录用或影响录用的情形,欢迎以来电、来信、来访等形式及时反映有关问题线索。
公示期:2025年5月26日至5月30日(五个工作日)
监督电话:
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处 2896655
中共厦门市同安区委组织部干部科 7558539
中共厦门市同安区委组织部
2025年5月25日
(责任编辑:小今)